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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律師 林殷竹

專長婚姻事件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
經歷

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元邦建設集團 總裁特助 蔚華科技法務主管 新竹市金竹里法律諮詢顧問 竹北市十興里法律諮詢顧問 竹北市泰和里法律諮詢顧問 104年苗栗縣政府法律諮詢顧問 105年度桃園市政府法律顧問 105-108年度桃園市中壢區公所法律顧問 國際獅子會300-G1區法律諮詢委員會主席 竹北市小綠芽共學團創辦人 太平洋法律事務所 律師 和律法律事務所 律師

「家」不是一個講輸贏的地方 「家」是一個以關係維繫的地方

我是律師,也是一位孩子的母親,看著台灣離婚率逐年攀升,破碎家庭不斷的增加,受傷的孩子也越來越多,執業這幾年間透過案件的積累,我看見了更多不同模式的家庭關係,深刻地理解到,在「家事紛爭」面前,沒有誰是真正的罪人,做為一個家人,我們都不夠完美,那麼該如何對待與家人間的爭訟呢? 我想,對於家事訴訟來說,除了法律外,還需要更多的智慧與溫柔,才能阻止這道家庭的破口繼續更多的割裂,給予其收合的契機,因此我的使命,是搭起法律與親情之間的橋樑,盡全力守護每個案件能擁有兩者之間的平衡。

外遇、家暴到離婚、離婚到爭取子女親權、進而到婚後財產的爭奪、再從家事案件加碼至刑事和民事的訴訟,還沒提到雙方都不肯善罷甘休的上訴審,耗時數年的家事訴訟大戰,苦了當事人的心,往往也犧牲了孩子們的純真童年,使他們被迫在失望不安甚至憤怒中成長,帶著一顆破碎的心進入往後的人生。因此,協助當事人將家事糾紛送進法院之前,我總是願意多花時間來認識這個鼓起勇氣來到律師面前的當事人,認識他們家庭成員彼此的關係,再與當事人討論出真正能解決問題並降低傷害的訴訟策略,畢竟,法院的訟爭是一時的,如何重整與「家人」的關係,影響的卻是自己和配偶,以及子女的一生。

105年,桃園有一位憂心的母親,已經將近二年無法看到自己9歲和11歲的孩子,丈夫離婚後,將兩名子女留給高齡90歲的公公扶養,自己則長居大陸工作,甚少返台,公公因為將離婚的責任全歸咎於這位母親,所以嚴厲禁止孩子們與母親有任何的接觸,在家庭解構、隔代教養的情況下,子女課業落後、3C成癮,在校甚至有被霸凌之情形,父親卻置若罔聞,這位探視權連連受阻的母親,在子女不斷以簡訊哭求以及憂心子女身心發展之下,決意委托律師進行“改定監護人”的訴訟。

訴訟之後,這位父親卻刻意將孩子轉學,遷居至自己位於高雄的姊姊家,因此起初承辦案件的法官認為子女轉居高雄已成事實,並無受虐等嚴重問題,亦不信任與子女分居2年的母親能重新承擔教養之責,屢次嚴詞勸說其撤回訴訟,甚至傳訊未成年子女到庭作證,兩名子女因壓力使然,被迫說出不願與母親同住等使母親痛徹心扉的言語,庭間,當事人情緒已瀕臨崩潰邊緣,我握著她的手並堅定地對她說,「相信你自己,也相信你的孩子」,接著向法官提出請家事調查官重新調查案件的聲請,下庭後,我首先幫助當事人在心態上、環境上、支援系統上做好了萬全準備,心態上願意全然接納並包容孩子回歸後一切的不適應,以及這段日子在父母間忠誠兩難的所有情緒和反彈,並鼓勵她饒恕前夫與公公這段時間的種種羞辱,為著愛子女的緣故成為一位友善合作的父母,維繫子女與父親及祖孫間之親情,然後,我擁抱了這位母親,並答應她,我會陪她到最後!

接著我花了一段時間,整理過去近十年來這位母親全職照顧子女的記錄、親子互動以及親師交流等,並將與子女被迫分離這段時間子女透過通訊軟體對母親的呼救與思念、校方對子女學習狀況的擔憂等一一化作情法兼具的書狀呈現在法官面前,終於,化解了法官的疑慮,並取得法官的信任,使孩子回到生母的身邊,也定期與父親和爺爺會面來往,維繫天倫。

歷經一年的時間,終於成功取得改定監護人的判決!我們獲得了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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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在律師這個職稱之前,我與你一樣,同為別人的配偶與孩子的父母,在你預備進入無盡的訴訟纏鬥前,我更在意的,是訴訟之後的你,還有你的孩子,未來將過上什麼樣的人生? 我願傾聽你的故事,認識你,陪伴你走過人生的低谷,運用我的專業和耐心,與你一起抽絲剝繭,修補破口,一步一步重建幸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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